根据《关于调整安排2023年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资金的通知》(江财农〔2023〕26号)和《关于开展蓬江区2023年挥发性有机物低效治理设施改造升级补助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》的相关规定,截至目前,江门市生态环境局蓬江分局共收到4家企业提交的资金申报材料,经我局对企业的资金申报材料进行审查,其中4家申报材料符合补助资金申报要求,拟对4家企业共补助11.5935万元。补助标准为:按企业实际改造投资额(指直接用于VOCs低效治理设施升级改造费用)的50%,每家企业补助最高不超过3.5万元的标准予以补助开元体育。
现将挥发性有机物低效治理设施淘汰补助情况予以公示,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,如有异议,请在公示期间拨打以下监督电话,逾期不予受理。
过滤棉+UV光解+活性炭工艺改为过滤棉+活性炭+活性炭工艺;水喷淋+活性炭工艺改为水喷淋+活性炭+活性炭工艺